去年,国家教育部等部门提出了中小学可放春秋假的意见,最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《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我们在校学生可高兴了,但也有不少同学担心实施起来有困难,如家长没有时间陪同,可能会放任孩子沉迷电子产品等等。为此,我和同学们进行了讨论,也征求了家长的意见,并在网上了解了全国各地的做法和广大网友的意见,现提出如下建议:
1、在国家教育部层面明确中小学春秋假的时间长短及安排时间:每学年各设一次,每次统一为3天,避免各地差异过大导致执行混乱;时间安排科学衔接周末与节假日:春假:建议4月中下旬(避开期中考试,衔接清明假期);秋假:建议11月上旬(错峰“十一”黄金周,缓解出行压力)。
2、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保障放春秋假不影响学业:通过缩短寒暑假各3天或调整“机动周”补齐教学时长,确保总教学时间(周数)不变。
3、从法规层面明确强制配套“家长陪同休假”机制:修订《劳动法》《公务员法》《职工带薪休假条例》等法规,要求用人单位同步落实 “亲子陪护假” ,允许家长在春秋假期间申请3天带薪弹性休假,与孩子假期重叠,实现国家给中小学生放春秋假的目的。
重庆市巴蜀中学初三4班
张茹荍
编辑:侯智